各市(地)妇联,绥芬河市、抚远县妇联:
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,继续积极探索,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,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”重要批示精神,在2014年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工作基础上,按照集中寻找与阶段性推进相结合的工作思路,全国妇联决定召开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,部署开展2015年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15年2月6日下午3:00—5:00。
二、会议地点
黑龙江分会场:省联通电视电话会议室(中山路155号);
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分会场:市、县联通电视电话会议室;
各市(地)、各县(市、区)分别设分会场,由各市(地)妇联统一通知所管辖县(市、区),确保全部参加会议。
三、会议内容
- 会议发言。
2、宋秀岩同志部署2015年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。
3、沈跃跃同志讲话。
四、参会人员
(一)主会场
1、全国妇联领导。
2、中直机关妇工委、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负责同志,解放军总政组织部组织局负责同志,国家国防教育办负责同志,交通部、国资委、人民日报妇委会负责同志等。
3、全国妇联宣传部、组织部、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干部,全国妇联所属报刊出版网络单位负责同志。
4、全国“最美家庭”代表,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代表。
5、中央主要新闻媒体、重点新闻网站、北京市主要新闻媒体。
(二)分会场
1、省级分会场:各省区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,省直机关和驻地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同志,省区市妇联宣传部、组织部、机关党委等相关业务部门;省会城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,宣传部、组织部、机关党委等相关业务部门干部;省会城市城区妇联及街道、社区妇联干部,家庭代表;新闻媒体、重点新闻网站。
2、市级分会场: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,宣传部、组织部等部门;辖区妇联主席及有关部门;城区妇联和街道、社区妇联干部,家庭代表;新闻媒体、重点新闻网站。
3、县级分会场: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,县妇联干部;乡镇妇联主席;城乡社区妇联主席、妇代会主任,家庭代表;新闻媒体、重点新闻网站。
五、会议要求
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分会场的费用由省妇联统一支付,请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妇联及时与当地联通公司联系,认真落实本地区各级分会场的设立、连线工作,并组织参会人员准时参会。
请于2月3日将本市(地)及县(市、区)分会场数量、人数、组织落实情况等报送省妇联宣传部。
联 系 人: 贾秀峰
联系电话: 0451—53637680
省妇联宣传部
2015年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