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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2015年全国寻找“最美家庭”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
作者:admin 负责编译:admin 2015年02月01日
    

各市(地)妇联,绥芬河市、抚远县妇联:

    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,继续积极探索,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,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”重要批示精神,在2014年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工作基础上,按照集中寻找与阶段性推进相结合的工作思路,全国妇联决定召开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,部署开展2015年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会议时间

2015年2月6日下午3:00—5:00。

二、会议地点

黑龙江分会场:省联通电视电话会议室(中山路155号);

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分会场:市、县联通电视电话会议室;

    各市(地)、各县(市、区)分别设分会场,由各市(地)妇联统一通知所管辖县(市、区),确保全部参加会议。

三、会议内容

  1. 会议发言。

    2、宋秀岩同志部署2015年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。    

3、沈跃跃同志讲话。

四、参会人员

(一)主会场

1、全国妇联领导。

    2、中直机关妇工委、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负责同志,解放军总政组织部组织局负责同志,国家国防教育办负责同志,交通部、国资委、人民日报妇委会负责同志等。
    3、全国妇联宣传部、组织部、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干部,全国妇联所属报刊出版网络单位负责同志。

4、全国“最美家庭”代表,第九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代表。

5、中央主要新闻媒体、重点新闻网站、北京市主要新闻媒体。

(二)分会场

1、省级分会场:各省区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,省直机关和驻地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同志,省区市妇联宣传部、组织部、机关党委等相关业务部门;省会城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,宣传部、组织部、机关党委等相关业务部门干部;省会城市城区妇联及街道、社区妇联干部,家庭代表;新闻媒体、重点新闻网站。

2、市级分会场: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,宣传部、组织部等部门;辖区妇联主席及有关部门;城区妇联和街道、社区妇联干部,家庭代表;新闻媒体、重点新闻网站。

3、县级分会场: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,县妇联干部;乡镇妇联主席;城乡社区妇联主席、妇代会主任,家庭代表;新闻媒体、重点新闻网站。

    五、会议要求

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分会场的费用由省妇联统一支付,请各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妇联及时与当地联通公司联系,认真落实本地区各级分会场的设立、连线工作,并组织参会人员准时参会。

请于2月3日将本市(地)及县(市、区)分会场数量、人数、组织落实情况等报送省妇联宣传部。

 

    

联 系 人: 贾秀峰

联系电话:  0451—53637680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省妇联宣传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1月30日